车主应及时年检避免损失
  • 发布日期:2013-11-19
  • 发布人:auto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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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正在开展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对客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发现,全国有10.3万辆大中型客车、33万辆重中型货车未按期检验。经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督促,分别有7.3万辆大中型客车、15.7万辆重中型货车到有关部门申请了检验。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是各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通行做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也予以明确规定。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很大隐患,易因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而导致交通事故。据统计,2010年,全国因机动车制动、转向失效、爆胎等机械故障共造成交通事故10608起,造成5114人死亡,12646人受伤。

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车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按期对您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知识:

机动车应定期年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