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老旧车政策 两种车型补贴可达万元
  • 发布日期:2015-06-10
  • 发布人:auto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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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下达《关于做好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相应的申报范围、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两大车型可获上万元补贴。

南宁老旧车政策 两种车型补贴可达万元

●  啥车型可申报?

半挂牵引车、载货车“入围”

想要申报老旧汽车报废补贴的市民要注意了,私家车暂时未列入此次的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此外,还有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上万 车型重量不同标准不同

根据《通知》,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需准备好《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  如何进行申报?

9月1日后可到相关服务窗口申请补贴

车辆符合申报标准,又准备好了材料,该如何进行申报呢?

据了解,老旧汽车车主可通过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窗口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地点为车籍所在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

申报程序需要过“两关”——先是提出项目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应当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申请材料。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随后再进行项目审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费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

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商务、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确保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进行,做到应补尽补。(转自:卡车之家)